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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卡一项新法律扩大了“儿童虐待致死罪”的适用范围。此前,只有受害者年满11岁或以下,检方才能提出这一指控;新法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未满18岁的受害者,为检方在儿童因虐待或疏忽死亡的案件中提供更多起诉选择。
新法取消11岁年龄限制
南卡州长亨利·麦克马斯特(Henry McMaster)上周四签署法案,使其正式成为法律。
新法生效前,只有受害者年龄为11岁或以下时,检方才能提出“儿童虐待致死罪”指控。如果年龄超过11岁的儿童因虐待或疏忽而死亡,检方就必须考虑谋杀或其他刑事指控,不能以儿童虐待致死罪起诉。
州参议院议长托马斯·亚历山大(Thomas Alexander)于2025年3月提出这项法案。他说,立法者当时可能没有意识到,年龄限制会导致检方在某些案件中无法提出更重的指控。
“有些案件无法按这一罪名起诉,有些指控也无法提出。”亚历山大说。
法案提出后不久便在州参议院通过,但直到2026年2月才获州众议院通过。
多起儿童死亡案件推动修法
南卡第七司法巡回区检察官巴里·巴内特(Barry Barnette)表示,在发生多起儿童死亡案件后,他将这一问题告知亚历山大。这些案件若适用新法,处理方式将会不同。
其中包括来自加夫尼(Gaffney)、14岁的希瑟·贝纳德(Heather Baynard),以及来自劳伦斯县(Laurens County)、12岁的阿尚泰·格伦(Ashantae Glenn)。两人都有特殊需求。
另一宗案件涉及科尔顿县(Colleton County)13岁的克里斯蒂娜·潘加兰根(Cristina Pangalangan)。她患有脑瘫,无法用语言表达。2019年,她被留在一辆高温汽车内近6小时后死亡。有关部门称,车内温度可能达到约57摄氏度。
由于这些受害者的年龄,州检方在每起案件中都无法以儿童虐待致死罪起诉嫌疑人。
检方获得更多起诉选择
巴内特表示,新法取消了此前的起诉限制,让检方在处理儿童因虐待而死亡的案件时拥有更多选择。
亚历山大则质疑,旧法为何将年龄上限定为11岁。
“我不认为年龄是一个合理的理由,不能因此限制我们保护儿童免受犯罪侵害,或免受可能试图伤害他们的人伤害。”他说。
州参议员谢恩·马丁(Shane Martin)和小汤姆·杨(Tom Young Jr.)也是该法案的共同提案人。
